热烈庆祝北京壹分利代理:上海尊穂置业有限公司其第76609623号“魔立方 MAGIC CUBE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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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14日,我司收到上海尊穂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其刚刚驳回的第76609623号“魔立方 MAGIC CUBE及图”商标复审,驳回理由为近似。

 

商标对比图如下:

 

 

申请商标 76609623

引证商标 18507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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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3

 

根据《商标审查审理指南》规定: 商标近似是指文字  图形   字母 、数字 、三维标志 、颜色组合和声音等商标的构成要素在发音、 视觉 、含义或排列顺序等方面虽有一定区别 ,但整体差异不大 ,使  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  的来源产生混淆 。文字商标的近似应主要考虑形 、音 、义三个方面, 图形商标应主要考虑构图 、外观及着色 组合商标既要考虑整体表现形式 ,还要考虑显著部分 具体到本案分析如下:

 

     【《商标审理审查指南》之规定】

 

商标图形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因图形为本商品常用图案,或者主要起装饰、背景作用而在商标中 显著性较弱,商标整体含义、呼叫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 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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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著识别部分及呼叫】

 

众所周知,商标的显著部分(要部)是指在商标的整体构成中处于支配地位、决定商标的整体形象并对商标起主要识别作用的部分,判断一个 商标是否近似,显著部分是否相似的权重更大。本案中,申请商标作为图 文组合商标,基于文字的可记忆、可呼叫、可直观领会含义等特点,消费

 

者自然将汉字部分“魔立方 作为标识认知及呼叫的核心,从而与引证商 标在显著识别部分及呼叫要素上完全不同,具体分析如下:

 

申请商标“”因为含有汉字部分,在国人的识别习惯上汉字即为重点识别部分,所以,相关公众在识别和辨认时会将其呼 叫为“魔立方 

 

●引证商标“img11 ”同样含有汉字部分,因此,其呼叫为“人人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 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 以下原则进行: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对比,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对比,比对应当在对 比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由此可见,判定商标是否近似应该是先按照商标的构成要素进行局部  比较后再从整体上把握对比商标的区别,不能单纯地以要素相同来把握,也不能仅从整体上进行判断。

申请人认为由于商标产生的总体印象一般具有决定意义,商标不应该仅看其表面单独比较。商标作为一个整体,每一部分要素都是不可或缺的, 割裂开来的任何一部分对其权利人而言都不具备任何商业价值。而商标能 否获准注册的关键,不在于是否与其他商标有共同的构成要素,而在于商标整体是否具有显著性和区别性,是否可以起到区别不同商品来源的作用。

本案中,申请商标所融入的几何图形要素为所有类别商品都极为常用的图案,在整体标识中仅起到装饰、背景作用而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标识的显著识别部分——汉字“魔立方 ”与引证商标无任何近似之处,对消费者来说,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是毫无关联的标识,互相之间产生联想尚不可能,更不存在混淆与误认的可能性,根本不构成商标近似。

 

      【商标设计灵感及含义】

 

img12

 

 

 

 

申请商标“  ”中,“魔立方 并非汉语体系中的固有词汇,其设计灵感

 

来源于“立体魔方 ”,当然,由于“立方 ”有“立体正 方形 ”之意,又可理解为“

 

魔法的立方盒子 ”。标识充满科幻感,也与这一“魔法盒子 ”的主题相对应。

 

●引证商标“img13 ”中,所有元素均以“人人筹 ”为核心,“人人 

 

指“每个人、所有的人 ”,“筹 ”有“筹集 ”之意 “人人筹 ”的字面含义为

 

所有人都来共同筹集 ”,有“众筹 ”之意。英 文部分是其对应网址,基于网址的全球

 

唯一性,使得该标志更加独特,但经查询,该网址目前处于售卖中

 

可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所代表的含义根本毫无关联,绝不会造成 消费者的混淆与误认,不构成近似商标。

 

    【整体视觉效果、构成要素】

 

本案中申请商标图文要素呈现,整体与引证商标整体外观呈现视觉效 果均显著差异,各有侧重,根本不会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 的误认,不构成近似商标,对比如下:

首先,二者在商标的着色方面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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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标“     ”以米色为底,图形由蓝绿色块、黄橙色块、粉紫

 

色块组合而成,汉字由艳丽的荧光绿色呈现,英文部分则以 大气的灰色书写,整体色彩丽,

 

多种色系搭配的效果极为醒目。引证商标“img15 ”则以最为普通的黑、白、

 

灰色呈现,无法在色彩上赢得消费者第一时间的共鸣。

 

其次,二者在商标的图形设计完全不同。

 

申请商标的图形部分“img16 ”,设计来源于“立体魔方 ,整体正六边形,一

 

方面,图形由不同色系的色块划分为三部分,另一方面, 在每一个色块中,又通过不规

 

则的分割线,将整体划分为 25 个大小不一、 完全不同的不规则形状

 

img17

 

 

引证商标的图形部分       则通过三个正方形的不同角度镂空“出“人 ”字

 

 

 

 

 

 

再者,二者在商标的汉字、字母设计完全不同。

 

 

申请商标的汉字及字母部分“img18 ”以“方 ”为特点,不止字形方正,甚至线

 

条也均为立方体效果

引证商标的汉字及字母部分“img19 ”均为黑体范书写,无任何独特设计。

 

 

最后,二者在商标的整体效果上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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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标“   色彩艳丽、效果立体,视觉效果充满现代感及魔幻感

 

引证商标“img21 ”整体设计中规中矩,无独特视觉效果。

 

可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虽然均含有几何图形,但图形的设计理念、呈现效果完全不同,正如“一千个读者眼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并 且,图形要素并非整体标识的显著识别内容,在整体标识中仅起到装饰、背景作用,其存在并不影响其整体标识的可区别性作用。故,申请商标与 引证商标共存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之上,并不会造成公众的混淆与误认,不 构成近似商标。

 

综上所述,申请商标以汉字“魔立方 为识读核心的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非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的申请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 规定,应当予以初步审定。

  【举证商标】

 

申请人援引以下驳回复审案例,举证商标之间的差异与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之间的差异高度一致,但在类似小组上共存,在实际使用中并未造成消费者的混淆与误认。恳请贵局秉承一致的审查原则,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件信息如下:

 

 

注册人

注册号

注册商标

类似群组

复审决定书节选

 

 

江苏优德工 贸有限公司

 

 

 

52767057

 

 

img22

2001; 2002; 20

03; 2004; 2007

; 2009; 2010;

2012; 2013; 20

14

经复审认为, 申请商标

“舍里舍外

SHELYSWOOD 及图 ”与 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  14991559 号“振邦及  ”商标、第 9897921 号“华士敦及图 ”商标 (以下称引证商标一、 二)在主要识别部分、

呼叫等方面具有明显区

别,相关公众施以一般

注意力可将其区分开

来,共存使用在相同或

类似商品上,不易使消

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

混淆、误认,故申请商

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未

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

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因

此, 申请商标应予以初

步审定。

 

攀枝花市振

邦家具有限

公司

 

 

 

14991559

 

 

img23

 

 

 

2002; 2003; 2007; 2014

 

 

 

华大家具制 造(昆山) 有限公司

 

 

 

 

9897921

 

 

 

img24

 

 

 

 

2001; 2004; 20 13

 

 

吴伟

 

 

 

37606848

img25

 

 

 

3301

 

 

 

经复审认为, 申请商标 整体与引证商标可区  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共 存未构成使用在 类似 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吉林中天健 康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

 

 

 

100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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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1

 

 

 

 

黄丽芳

 

 

37621075

 

img27

 

4101; 4102; 41

04; 4105;

经复审认为, 申请商标 由文字“星辉琴 ”及图 形组合构成,与驳回决 定引证的第 5968548  “潮氏 CHAOSHI 及   ”商标(以下称引证 商标)在文字构成、呼 叫等方面尚有一定区

分,未构成使用在类似 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广东潮氏供

应链有限公

 

 

5968548

 

img28

 

4101; 4102; 41

03; 4104; 4105

; 4106; 4107

 

 

上述举证商标含有相似的几何图形要素,但均因构图细节、文字元素的差别而共存于类似商品之上,在实际使用中也并没有引起混淆和误认,与本案中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情形完全一致。故,恳请贵局按照审查一致的原则,予以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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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企业品牌发展,义不容辞,经过6个月的审理,最终获得了商评委的认可,我司衷心为客户感到高兴,申请商标不易,只要有机会一定要坚持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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